close

來自拙著《你可能不知道的中國近代故事(1)》之第八篇近代中國的「貨幣戰爭」--民初貨幣改革與抗日戰爭中的中日偽幣大戰】(增修版):

台灣【銀行券;Taiwanese Yen】最初的發行是仿照日本的《銀行券條例》採取「伸縮限制發行制」,將通貨(貨幣)發行分成兩類:一為「現金準備發行」,就是以金、銀等做為準備,可為同數額發行;一為「保證準備發行」,係以證券、票據為準備,因此最初以500萬元為限。之後因為經濟擴張的需要,到19184月時,已增加至2,000萬元,之後10多年的發行數額幾乎沒有變動。但為了籌募戰爭資金與購買戰爭物資,到1936年底,【銀行券;Taiwanese Yen】的發行額便快速擴增至7,900多萬元。到1941年春時,日本的金銀......等現金準備都已因戰爭而消耗殆盡,於是日本政府即將其本國與台灣、朝鮮的通貨發行,全部改為「保證準備發行」,由大藏大臣規定通貨發行額度,此後貨幣發行數量便快速增加。再加上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期,台灣銀行不斷的奉令承購巨額日本政府發行之各類公債,19458月日本投降時,【銀行券】總發行額已經超過14億元,是1936年時發行數量的17倍之多,而臺灣社會整體的物價指數則是足足上漲了236倍之多。最高面額的【銀行券】是1945年夏天發行的--武尊千元券。由於日本總督府所發行的【銀行券】實際上並未準備足夠的發行準備金,除了少數黃金之外,絕大多數是日本政府所發行的各種不值錢的「國債」,要不是在日本的嚴控之下,其實已經爆發通貨膨脹了。然而到了194510月,國府正式接收臺灣時,【銀行券】的發行總額更膨脹到289,700短短的個多月內爆增了15億多元,不但比去年同期增加3.39倍之多,也較3個月前激增1.07倍。一下子增加這麼多的鈔票在臺灣流通,不引起惡性通貨膨脹才怪。但這些錢是從哪裏來的呢?前臺灣總督府主計課長--鹽見俊二在他私人日記--秘錄終戰直後の臺灣--私の終戰日記(《秘錄終戰前後的臺灣》中文版由台北文英堂翻譯出版)》的1945830日中有這樣的記載:「......我去臺灣,是通過『終戰聯絡事務所』的,因為臺灣通貨膨脹導致臺灣銀行券不足,恰有滿載大藏省日本銀行紙幣飛臺灣的飛機,我在美國佔領軍的許可下,順便搭這飛機回臺灣」,鹽見俊二還進一步指出:「由於載運的鈔票數量之多,他在飛機上不但沒有座位,還必須整個人坐趴在這些鈔票上,一路顛簸飛到臺灣」。對於這段敘述,有人認為鹽見當時其實就是負責押運鈔票而來臺灣的,根本不是順道而來,因為這筆錢最後大多落入當時還留在臺灣的日本人與部分相關人的口袋當中,包含了--日據時代末期在台日本公務人員至隔年3月的薪水及退休金(註二十三),以及一小部份戰爭末期為日軍建造要塞工人的薪水與獎金,另外還包含其他必要撥付的各種作業費用,最可惡的是,由於作業匆促,這些分別在台灣與日本兩地印製的千元面額銀行券,根本沒有印製券鈔編號,只由台灣銀行加蓋戳記背書就直接發行。但不管如何,鹽見的記載說明了,一直到國府接收臺灣之後,日本在麥克阿瑟將軍的默許之下,還源源不斷的從日本運來大批的紙鈔到臺灣,而這些超額貨幣卻只發放給佔當時臺灣總人口110的在台日本人及少數關係人,不但偏頗而且對於臺灣的金融環境來看,這其實是個相當具有危險的作法。再加上日後遣返這些日本人時,國府給予這些人比滯留大陸的日本人有更大的優惠措施,像是--允許他們拍賣自有財產、可以等值換匯......等,但當時有謠傳說日本人回國時只能帶1,000元,因此促使許多日本人在臺灣出現自暴自棄式的胡亂消費,隨意且大量的消費臺灣物資,不但造成市面上物資出現短缺現象,【銀行券】的發行總額更是快速爆增到344,370餘萬元。就因為深知日本統治者在臺灣這段時間的種種惡行,一直停留在臺灣的鹽見俊二在1946117日,即陳儀抵台才兩個月,就曾公開預言:「糧食不足狀態可決定臺灣今後數年之命運,也可能發生將決定在台日本人命運的重大事態。治安混亂乃起因於糧食不足」、「今後的治安混亂將是非常可怕的」、「中國的警察力尚未能防止如此事態之發生」。一年後發生了「二二八事變」,這或許不能說鹽見的有先見之明,因為他知道日本政府也是其中的共犯結構罷了!

19451031日,國府公佈《臺灣省當地銀行鈔票及金融機構處理辦法》,開始接收日本留在臺灣的所有金融機構。而117日,剛到達臺灣的行政長官公署財政署,第一步做的就是毅然下令這批剛從日本運到的【銀行券】及臺銀背書的【日銀千元券】從隔日--即118日起禁止使用,不得在市面上流通,並限定於當年的129日止必須全部存入行政長官公署指定的銀行內,若不在限定期內存入,這筆錢將全部作廢,但為了不讓持有者生活發生困難,因此行政長官公署還特別規定:這筆錢在存入1個月後,每個存戶每月最多可以提領300元來支用,而存戶為公司法人者,其所需週轉的事業資金還另有規定,如此一來,立即收回了將近14的浮濫頭寸,不但獲得了社會輿論的支持,也抑止了可能要爆發的通貨膨脹。

19465月,國府正式接管與改組「臺灣銀行」,同時合併由--日本政府開設的「臺灣儲蓄銀行」與「日本三和銀行臺灣分行」,並將其改隸為臺灣省政府,更名為省屬「臺灣銀行」。由於國府在大陸具有中央銀行功能的4大官辦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中國銀行」......尚未在臺灣設立分支機構,因此「臺灣銀行」就成為當時臺灣地區主要的金融機構與中心。

由於二戰結束之初,中國金融狀況相當不穩定,物資相當短缺,再加上法幣超量發行,導致貨幣不斷貶值,因此在臺灣光復初期,為避免波及臺灣經濟,當時擔任臺灣省主席的陳儀接受了邵毓麟的建議,嚴禁當時通行於中國的法幣、金圓券......等進入臺灣,因此暫時准予繼續使用【臺灣銀行券】,這樣不但暫時穩定了台灣的物價,也穩定了戰後浮動的台灣民心。但「一國兩制」的貨幣政策,卻意外惹惱了當時的行政院長宋子文與國府財政當局。之後隨「臺灣銀行」改組完成之後,台灣省政府於1946522日始發行一種只限於臺灣地區使用的貨幣,這就是我們俗稱的【舊台幣】(與現在所流通的新臺幣辨別)。在【臺灣銀行券】尚未收回之前,【舊台幣】與【臺灣銀行券】是等值流通的,形成特殊的「一區兩幣」現象。銀行最初發行的【舊台幣】--有壹、伍、拾元3種新鈔,【舊台幣】總共發行6批,前3批都是由中央印製廠上海廠負責印製之後交船運台46批才交由臺灣銀行所屬的第一印刷廠印製。為了收回日據時代所發行的【銀行券】,銀行券於194691日起與【銀行券】同等價收兌,即11兌換,最初收兌344,370餘萬元,收回來的【銀行券】則是立即銷毀。到了1947115日止,收兌總額達到434,300萬元,通貨膨漲已然成型。

另外為了方便來臺洽公或是調職到臺灣的其他省籍軍公教人員的薪資發放,在1946年政府也開放舊台幣與法幣相互兌換,最初制定的兌換比為120;也就是1元舊台幣可以兌換20元的法幣。但隨著國共內戰陷入膠著,臺灣許多民生物資均被強制運到大陸支援國府軍隊,因此造成臺灣市面物資短缺,再加上受到中國大陸經濟面臨崩潰的波及,法幣不斷貶值,19476月舊台幣與法幣的匯價已經調為144、不久又調整為190,之後每下愈況,19488月更是調整到11,835;到1949年時,雖然停止兌換,但當時臺北市躉售物價指數--1964年底,二次大戰結束時為基期(等於100)來比較,自1952年底已上漲8,342倍;而根據經濟學者吳聰敏估計,1945年初至1950年底的躉售物價指數更是上漲了218,455.7倍。

舊台幣的發行總額,也由1946年底的53億元大幅上升至1949614日--新台幣發行前一天的5,270多億元,發行總數增加約99倍,而鈔票面值最大者為10,000元,這面額的鈔票數量約佔發行額的84.2而市面上另有銀行發出的即期定額本票,共計12,000餘億元之多,人民對舊台幣已經失去信心。為了抑制通貨膨脹,已經撤退到臺灣的國府只得在1949615日頒布《台灣省幣制改革方面》及《台灣省進出口貿易即會對金銀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貨幣改革,將國府從大陸運來的黃金中提出--80萬兩(市兩;1市金=16兩、500公克,每一市兩因此等於31.25公克)作為發行準備,並另撥1,000萬美金給台灣省,以為進口貿易的運轉基金。在1949615日在臺灣正式發行--「新台幣」,同時將國庫內還剩下的200多萬兩黃金則用來支撐新台幣的匯兌信用。當時規定的兌換比例為--「舊台幣」4萬元換「新台幣」1元,「舊台幣」自此正式走入歷史,而這個兌換比例是根據當時--1美元可兌換舊台幣約234萬元,以及兼顧進出口、生產與消費,再透過新台幣5元兌換1美元的官訂標準所折算出來的。發行初期新台幣的發行總額限定在2億元之內,實際發行為5,600萬元。總計「舊台幣」由1946522日開始發行,到改制為「新台幣」之1949615總共流通時間為3年又23天;而「舊台幣」兌換「新台幣」的時間是從1949615日至1950114日止,「臺灣銀行」是在收兌時間截止之後,才開始銷燬「舊台幣」。「新臺幣」發行之初,物價雖然一度趨於穩定,但因國府才剛剛撤出大陸,政府財政收入根本入不敷出,也就是財政赤字引起的通貨膨脹壓力並未消除,再加上政府各種支出仍多,導致新臺幣發行持續增加,這年新台幣的發行額已達2億元的發行上限,躉售物價在短短的1年內上升了4倍,而新台幣兌美元的匯價到1950年底已經跌破10.25元,黑市則已經喊價到11.53元。想要穩定經濟,政府首要的作為就是──加強外匯貿易的管制──即嚴格限制結匯,但國家經濟仍然如風中殘燭。1950625日--韓戰爆發後,美國決定重新將南韓與臺灣納入太平洋冷戰防衛圈內,雖暫時減少了中共武力犯台的威脅,但經濟危機仍舊持續惡化。這年台灣銀行的外匯存底完全枯竭,不得不向民航空運公司借了50萬美金來應急。下半年美國緊急運補了價值20,500,000的物資援助台灣,隔年(1951年)美國又撥了56,600,000的物資援助台灣,但1951年初,台灣銀行的外匯負債已達1,050萬美元,台灣銀行開出的信用狀已沒有任何外國銀行願意接受。為解除台灣的經濟危機,美國只得在同年緊急金援台灣41,000,000美元,供商業採購之用。1952年美援輸入物資增加至89,000,000美元的物資援助台灣,政府的財政赤字問題由此逐漸獲得紓解,而從1945年戰後困擾國府多年的惡性通貨膨脹也才得到根本的解決。總計從1946年(民國35年)至1949年(民國38年)國府總共發行了16種不同鈔券的舊台幣。新台幣自1949年(民國38年)開始發行,是由中央銀行委託台灣銀行發行,總計到1999年(民國88年)時,在國府有效統治區--台澎、金、馬......4地,總共發行140種鈔券。也是從1999年(民國88年)開始,中央銀行收回發行新台幣的委託權,也就是說,新台幣上所印的發行機構,改由中央銀行署名。而原本委由台灣銀行署名發行的新台幣舊鈔,自當年72日起,將停止流通使用,持有舊鈔者可於當年630日前至台銀全省各分行兌換等值的新版券幣。

arrow
arrow

    老賈/賈忠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