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3年,德川幕府第五代將軍德川綱吉(Tokugawa Tsunayoshi,1646~1709),因喪子而聽信護持院(屬真言宗)主持隆光(1649~1724,俗名:河邊隆長)──「不殺生、積功德」的建言(讒言),於1658年頒布了《生類(動物)憐憫令》,除了魚類外,嚴禁日本人──虐待、殺生所有牲畜,違者以嚴刑峻法伺候。這項法令在開始頒布的24年裡,總共發布了60次相關法令,內容一次比一次更加荒誕離譜,例如規定:「必須登記飼犬毛色、不許把魚和鳥當成食物、不許讓牛馬承載重物、禁止釣魚」…等,在這惡法之下,幕府重視動物甚於人,違反法令者必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據統計當時有十幾萬人因此受到懲罰。
【頒布《生類(動物)憐憫令》的德川綱吉。他是三代將軍德川家光的第四子,乳名德松。綱吉從小就罹患「軟骨發育不全症」,身高僅有124公分。綱吉好儒,東京孔廟(湯島聖堂)就是他下令建構的。由於生肖屬狗,綱吉也發布了《愛犬令》,規定殺狗者死,為此他在江戶的大久保(今東京都新宿區)與中野(今東京都中野區),分別圈了2.5萬坪與16萬坪的兩塊土地來收容流浪狗,數量最多時,超過80,000多隻,每年花在養狗的費用換算成現代的幣值,大約一年支出約70億日圓(2005~2010時的日圓價值)公帑,但仍舊解決不了日本各地流浪狗或是偷偷食用狗肉的問題,綱吉因此被老百姓戲稱為「狗將軍(犬方公)」。另日本古來就有遺棄幼兒、病人(老人)的陋習(視為妖怪投胎或節約糧食之用),以仁慈自居的綱吉自然會加以禁止,之後綱吉乾脆擴大規定,連殺貓殺鼠都要抓起來,甚至連打死叮人的蚊蟲也要被流放荒島,結果搞的民不聊生,因此當他一過世,第六代將軍德川家宣(1662~1712)不等喪禮結束,便立刻宣布廢除此一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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