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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43年(昭和十八年)的統計,臺灣總面積為3,707,000甲(約35,957.9平方公里),其中私有土地(民有地)約為1,229,000甲(約11,921.3平方公里),占臺灣總面積約33.4%;官有土地則高達2,478,000甲(約24,036.6平方公里),佔臺灣總面積66.6%。其中私有土地當中,僅有39.71萬(日本人僅為臺灣總人口的6.03%)的日本人卻擁有其中的13土地(約臺灣總面積的13.3%),其餘23弱的土地才是由600萬的臺灣人所有

另據洪震宇先生所寫的《臺灣農村經濟研究/自立出版社,民國738月出版》中所列,總計日本佔領臺灣的51年間,先後奪取的土地達16萬甲以上

1甲=0.009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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